新乡拼团购房214群(178)
  • 浅浅:这个楼盘到底好不好?
  • 雪花飘飘:好的呢。
  • 零:这个楼盘周边环境设施怎么样?
  • 英雄:我去看过,很齐全。
  • 牛转乾坤:这个楼盘价格波动大么?
  • 日记本:这个楼盘性价比高。
  • 回忆:我建议你们去楼盘看看。
  • 大头:也可以直接咨询置业管家。
  • 吃了么:什么时候大家一起去看看啊。
  • 蓝天:上周我已经签合同了。
250人申请入群

新乡经适房已退出市场 新乡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发布时间: 2016-06-03 17:36:01

来源: 楼盘网

分类: 本地楼市

4929次浏览


新乡经济适用房相对于新乡商品房具有3 个显著特征:经济性、保障性、实用性。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2015年年初,新乡房管局发文《关于进一步规范经济适用住房退出管理机制的意见》,指出在承购人自愿的前提下,鼓励积极稳妥地推动经济适用住房全退出。在建经济适用住房出售时,可以在出售合同中约定承购人与政府的出资比例,政府出资额为土地出让金减让、税费减免等政策优惠额之和,承购人可将政府出资额部分全额补交后取得完全产权。经济适用住房承购人在自愿的前提下,可向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持住房保障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书,按政府确定的规定标准向财政部门补交相关价款后,持补交证明到房产管理、国土资源部门办理更换普通商品住房权属证书、出让土地分割登记证书。

新乡经适房的差价补偿措施

1、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经济适用房专项核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自查自纠阶段的要求,凡主动申报《新乡市市区经济适用房申购情况核查登记表》,属于2004年1月1日以前违规申购的经济适用房,按照新政文〔2005〕184号文《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处理集资建房遗留问题的意见》规定(见附件1),由购买户补缴综合费用后,变为完全产权,并办理商品房房屋产权证。

2、 2004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间违规申购的经济适用房,由购买户补缴综合费用后,变为完全产权,并办理商品房房屋产权证。补缴差价标准为:土地一级地区补缴差价为每平方米272元,土地二级地区补缴差价为每平方米248.2元,土地三级地区补缴差价为每平方米215.9元,土地四级以下地区统一按四级计算,补缴差价为每平方米195.5元。

3、 2010年1月1日以后违规申购的经济适用房,由购买户补缴市政府实际减免(含土地出让金)的综合费用后,变为完全产权,并办理商品房房屋产权证。补缴差价标准为:土地一级地区补缴差价为每平方米357元,土地二级地区补缴差价为每平方米289元,土地三级地区补缴差价为每平方米248.2元,土地四级以下地区统一按四级计算,补缴差价为每平方米224.4元(实际缴纳标准见附表2)。

4、补缴差价时间界定由新乡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依据实际情况确定。

5、凡未主动申报违规申购经济适用房的购房户,经核查确认有以下违规申购经济适用房行为的从严处理:

(1)、对弄虚作假通过审核已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均按现时间、同地段商品房价格的价格补缴购房差价款。多层住房按每平方米1200元。高层住房按每平方米1500元,向政府补缴房屋差价款,变为完全产权,并办理商品房房屋产权证。

(2)、对查出违规购买的住户不按规定补缴差价款的,市房管局将信息通报市住房保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停办申购家庭所有成员一切房产(包含住房公积金、房屋交易、抵押等)和市委、市政府发放的福利型待遇(低保等)的手续。

(3)、凡经核查确认属违规申购经济适用房的,除按规定补缴差价款,市房管部门将其列入黑名单,终生不得再享受保障性住房政策。

新乡经适房如何办理房屋和土地登记

1、购房户执《新乡市市区经济适用房申购情况核查登记表》向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提出申请,领取缴款单。

2、购房户执缴款单缴纳房屋差价款(含土地出让金、配套费、人防费)。

3、购房户缴纳相关税费后,执上述手续直接办理房屋完全产权登记手续,《房屋产权证书》附记栏不再注明经济适用房、有限产权。

4、房产转让涉及土地的有关问题,按照河南省政府1999年第51号令《河南省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暂行办法》、豫财综〔2004〕24号文件《关于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土地出让金缴纳标准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参照我市新政文〔2008〕162号文件《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个人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中涉及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政策办理。

相关阅读:新乡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

新乡的经济适用房不再建设,那么想要申请正在建设的经适房该如何申请呢?目前供应方式为按序选房,具体程序如下:

1、申请人凭身份证、户口本领取《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按要求填写《申请审批表》,并提交家庭成员户籍、身份证、婚姻、收入以及房管局产权档案室开具的房产信息登记证明等材料原件、复印件。外地市迁入或有外地市户籍的还应提交外地市房管(保障性住房管理部门)出具是否享受过经济适用房优惠政策、参加过房改以及是否有房产的证明,如享受过或参加过房改(有房产)面积超60平方米的取消其申请资格。

3、材料齐全并经审核后开具《公示表》。

4、档案室查询申请人所有家庭成员是否购买过经济适用房信息。如购买过,取消其申请资格。

5、公示期满后交回《公示表》(加盖公章、公示结束日期),2日后领取《购买资格认定卡》。公示期内如有举报并经核实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申请资格。

6、科长、分管副主任签署意见后,开具《购买资格认定卡》。

7、申请人凭身份证领取《购买资格认定卡》后持卡到开发企业选房、订房,并交回订房回执单。

8、申请家庭档案移交档案室。

责任编辑: duansheng

团购报名

最新楼讯
楼盘导购更多>>
购房指南更多>>
小编推荐
订阅楼市楼讯